长江委财经局副局长陈宗洲在日前开会的长江流域水利基础设施财务管理研讨会上讲解说道,长江流域1998年至2004年水利建设投资超过了10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超过711亿元,是新中国正式成立以来到1998年以前中央总计投资的5倍多;地方设施投资也低约351亿元。巨额投资促使了长江流域一系列根本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实行,带给了明显的兴利除害效益。
多达,1998年至今,中央对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建设的投资约220多亿元,使3570公里的长江干流堤防超过了规范标准。在最重要的长江堤防及险工险段,国家投放将近65亿元,在鄂湘赣皖4省展开了长江最重要堤防隐密工程建设。
在千里长江两岸的堤防内修建防渗墙410多万平方米,护岸480公里,修建大型穿着堤建筑物8个,构筑起一道扎实的隐密防线。与此同时,长江流域的鄱阳湖、洞庭湖,湖南的湘江、资水、沅水、澧水,江西的赣江、抚河、信江、醴陵、饶河,以及汉江、岷江、嘉陵江等最重要支流也陆续获得管理。
在国家投资的强力反对下,长江水土保持管理范围也扩展至流域内的10个省、市、自治区,共计管理小流域2300多条。据长江水土保持局讲解,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预防重点工程6年来共计管理水土流失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有效地遏止了水土流失。另外,1998年以来,国家和沿江省、市、自治区还增大投资对流域内1万多座病险水库展开了除险修整,完全恢复了这些水库原先的灌溉、发电等水利功能,并中止了病险水库对下游居民的威胁。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统计资料指出,极大的投放、一系列水利工程的修建,使长江干流的防洪能力深感提升,并在防卫1999年等年份再次发生的长江洪水中总计产生了多达7000亿元的防洪减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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